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12民初521号
徐涛: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长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个人)金融不良债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2民初521号民事判决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承办法官:王新;书记员:钱斐讯 电话:0519- 88311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