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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492民初11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112号

常州市吾神家私有限公司、朱俊宇:

本院受理原告段爱军与被告常州市吾神家私有限公司、朱俊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492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横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管玲         

联系电话:0519-69803050

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