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92民4592号
常州格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仁良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常州格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92民初4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徐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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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85号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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