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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4民初509号公告送达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01-0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伯盛(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林荣滨、程璇、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盛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与被告常州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伯盛(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林荣滨、程璇、如东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盛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2022)苏04民初509号判决书确认,你方应依法交纳诉讼费用108.43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款项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账号:623263610016042326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逾期不交,我院将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O二四年一月四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银芬    电话:0519-855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