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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92民初4891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92民初4891号    

李凤丹:

本院受理原告杨斌诉被告李凤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及干警廉洁办案监督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    

 

 

 

承办法官:陈晨

联系电话:0519-698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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