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伟: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李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储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开庭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2) 开庭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丁民 电话:0519-85576054
邮寄样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 邮编: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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