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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92民初3247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92民初3247号    

谢世杰:

本院受理原告朱晓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陈晔栋       联系电话:0519-698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