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2023)苏0492民初308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92民初3084号    

章炳清:

本院受理原告黄继林与被告章炳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92民初308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被告章炳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黄继林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承担自2023年7月7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章炳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陈晔栋       联系电话:0519-6980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