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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摇号":常州中院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破产管理人
发布日期:2023-08-1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统一和规范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程序和标准,推动常州地区破产管理人能力提升,近日,常州中院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管理人,以“竞争+摇号”方式圆满完成常州嘉保利金属材料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

       为吸引更多专业能力强的社会中介机构前来报名,常州中院先期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面向全省的破产管理人竞争选任公告,最终共有18家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参加,其中13家为本市以外的社会中介机构单独或联合申报。

       根据本院2021年制定出台的《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办法(试行)》,现场评审和随机摇号于2023年8月15日下午正式进行。由分管院领导、诉讼服务中心、破产审判庭、督察处共同组成评审小组,经参选机构现场陈述、评审小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评分结果,并对总分前三名的参选机构现场摇号,最终确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为备选机构。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各参选机构对结果均无异议。

       履践致远,笃行不怠。本次面向全省“竞争+摇号”公开选任管理人活动是常州中院破产审判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切实提升了管理人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步,常州中院将坚持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在深化管理人选任、监督上求力度,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上求深度,在破产案件办理上求实效,切实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