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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莉:传递少年家事审判的力量与温度
发布日期:2022-10-26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王东莉,女,满族,1983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1年9月考入天宁法院,2013年开始从事少年及家事审判工作,2017年9月被遴选为员额法官,现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王东莉曾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天宁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坚定信念,政治素质过硬

王东莉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够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勤勉敬业。

立足本职,精心审理案件

王东莉同志近年来审结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近1500件。在家事案件中注重亲职教育,在涉少民事案件中疏导化解矛盾,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涉少刑事案件中注重法庭教育,寓教于审,根据个案中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征、案件特点,在判决书后附法官寄语,强化庭审教育效果。她审理并撰写的“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被最高院选入《全国12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

锐意创新,献力家事改革

天宁法院是全省家事审判工作改革试点法院,王东莉同志承担了该院家事审判改革主要的机制创新、调研及宣传工作,她认真研判,准确把握改革方向,主笔起草了审判业务类指导性文件十余篇,发表调研及宣传文章数十篇,撰写的《致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建立离婚协议确认机制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司法建议》得到省卫健委发文回复。

普法宣传,化解家庭矛盾

在案件审理中,王东莉同志深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家庭对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深远影响,通过开设讲座、法院开放日、编排情景剧、指导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致力于将家庭矛盾预防化解在法庭之外。除进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业、电台直播间开设讲座外,还开创“反馈式、互动式、沉浸式”少年普法模式,通过法院开放日、编排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形式引导青少年主动学法,2019年以来策划、组织“与法同行成长路”系列青少年普法活动,以征文征画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调动青少年积极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通过央视频平台直播,积极扩大教育辐射面。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创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云课堂,线上观看总人数达4万人次。近十年来,普法宣讲主题涵盖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妇女权益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家庭教育等多个方面,受众达数万人次,被聘为常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王东莉以专业的法律素养、生动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极强的亲和力,成为天宁法院普法宣传的一张名片。

同时,她以女性独有的细腻善感和生动文笔,将办案中的感悟撰写成文,致力于将更多的家庭矛盾预防化解在法庭之外,如《常州女性》刊登的《结婚证:不只是一张纸》以案说法,引导女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结合案例,撰写婚姻家庭感悟在天宁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家宁天下安”专栏,将普法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之际,她编写剧本并带领全庭年轻人排演的短剧《伞》以生动的形式宣传该法,获得了广泛好评;她以真实案例为基础,编剧并参演的微电影《守护》,获全国法院微电影比赛提名奖。

忠于职守,恪守廉洁底线

王东莉同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司法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情况,多次受到群众的表扬。她能够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一名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少年家事法官,王东莉同志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妇女权益保护、家庭矛盾化解、社会和谐稳定付出了努力,用一言一行维护着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