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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园圆:柔肩担正义 守望千万家
发布日期:2022-10-2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蒋园圆,女,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法学),2011年进入溧阳法院,先后在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南渡人民法庭和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等部门工作,现任溧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院团总支书记、院妇联主席。

工作期间,蒋园圆同志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司法调研和普法宣传、帮扶教育等各项工作,先后获评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常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2021年度贡献奖(个人)、溧阳市优秀政法干警、溧阳市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一、坚定信念,公正高效审理案件

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担当新时代公正司法的使命,必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一名员额法官,蒋园圆坚持做到认真完成每一个庭审、严谨书写每一份文书、客观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断提高事实认定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用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创新精神、朴素的为民情怀去审理每一个案件。2019年度结案341件,2020年7个月结案257件,2021年度个人办案数量达到指标任务的150%以上。作为部门负责人,蒋园圆坚持抓好部门审判质效指标,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发改率、调撤率等各项指标位于全院前列。对于涉少刑事案件,始终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融情于法,坚持做到庭审教育、判后帮教100%全覆盖,为未成年人有效化解心结,将案件审判转化为失足未成年人的转折点;对于婚姻家事案件,在全面准确把握案情的基础上高效、及时化解矛盾,助推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

二、坚持探索,持续开展司法调研

蒋园圆在办案过程中高度注重案件审理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坚持做到将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转化为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编撰成案例。编写的《副驾驶座拉方向盘致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之行为的定性》等三篇案例被《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录用,编写的《胡永娟等骗取新农合医疗保险金构成贪污、诈骗罪案》等三篇案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录用,执笔的调研课题中标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荣获全省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全省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三等奖,所撰写的论文和案例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学术论文、优秀司法案例。发出常州地区第一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邀请专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就未成年人在游乐场游玩受伤赔偿案件中发送司法建议,并及时与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开展现场督查活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撰写的《走出法院大门,她有了“新”的监护人》入选国内首个保护未成年人案例精选集《花落花开——常州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案例精选》。

三、坚守责任,创新做好普法宣传

作为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的法官,蒋园圆坚持审判与延伸并重,积极投身各项普法宣传工作,打造溧阳法院法治护航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特色工作品牌“青溧枝”,建立“1+3+N”青少年普法体系。创新打造“延时‘法’课堂  护航‘他’成长”特色校园普法品牌,将法治教育与“双减”政策相结合,开启“讲授式、沉浸式、体验式、感受式”法治教学新模式,让学生们在现场授课、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情景剧等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延时‘法’课堂 护航‘他’成长”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有关经验做法被网易新闻、现代快报、扬子晚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充分依托法官进网格、法治大讲堂、法院开放日“三大平台”,常态开展实地参观、现场普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联动市教育局、检察、妇联、学校等多部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阵地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夏令营、“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联合市民政局打造“幸福婚姻必修课”,围绕“低彩礼”“共抚育”“零暴力”三大主题,在“520”“七夕”等领证“吉日”,向新人们广泛宣传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和家庭观。

从案件审理到回访帮教,从权益保护到犯罪预防,从“法官老师”到“法官妈妈”,蒋园圆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扮演好每一个角色,努力实现心中的法治梦,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少年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