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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6号 朱迪刚应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迪刚: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周伟栋、原审被告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传票。本案由邹玉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浩、陆一君(主审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由陈煜雪担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二审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第五法庭举行法庭会议,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