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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苏04民终1595号
谢网大:
本院受理上诉人周亚菊与被上诉人谢网中、原审被告谢网大、谢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5月11日下午2:00在本院新审判大楼(常州市天宁区环西路67号)第六十三法庭开庭审理。若未按期答辩、举证、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