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92民初5260号
常州梵兀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梵兀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富兰玛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梵兀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南京富兰玛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王驰 联系电话: 698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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