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邹蒙蒙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邹蒙蒙,女,1988年2月11日出生,住江苏省常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6日作出(2025)苏0404刑初50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邹蒙蒙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邹蒙蒙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现将罪犯邹蒙蒙暂予监外执行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9-8390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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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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