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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新康监狱提请的对谭慧竑罪犯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3日至7月8日。如对上述罪犯提请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届满前提交本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环西路67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附件:减刑案件公示表

谭慧竑.xls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