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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12民初5737号
周盘昌:
本院受理原告钱一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5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徐凌楠
联系电话:0519-8831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