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4654号
王凤琴、戚利铭:
本院受理原告谢俊玉与被告王凤琴、戚利铭、王凤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92民初4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联系人:胡海静 电话:0519-69801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