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湖北悟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
(2) 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时坚 电话:0519-85579363
邮寄样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民五庭 邮编: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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