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92民初1275号
王依娜: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晓宇与被告王依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92民初127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朱晓宇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0元,由原告朱晓宇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杨玖霖
联系电话:0519-698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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