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4民终2468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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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1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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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史德法: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河北科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万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史德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传票。本案由姜旭阳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陆一君、赵玉兵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官助理由戚小乐担任,书记员由窦心言担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二审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4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六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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