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2752号
杨龙海: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兴与被告杨龙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492民初2752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 记:
法官助理:章芯桐 联系电话:0519-698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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