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2856号
黄忠秋、常州市新懒人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源拓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忠秋、周卫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92民初2856号民事裁定书。该判决主文如下:驳回原告常州市源拓电器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李丹丹 联系电话:0519-698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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