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常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经执行机关新康监狱报请,本院初步审核,对拟欲本次进行减刑假释罪犯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1日,如对胡年应等上述人员减刑假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审判监督庭反映。
联系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邮政编码:213002
联系电话:85576273
二0二五年五月六日
附:减刑人员名单(共计1页,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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