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魏雨文、溧阳市人民法院张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胡传朋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多项工作再创佳绩。深化政治引领,队伍才能共鸣。武进法院审监庭通过对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发全庭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庭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发挥集体智慧,担负起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司法调研三块重任,所办案件质量过硬,群众满意度高。深化活动引领,工作更有激情。打造“啄木鸟”党支部品牌,激发全庭干警听党话、跟党走的深厚情感,凝聚起团结奋进的审监力量。撰写的区域社会矛盾分析调研报告受到市领导、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亦获评2023年武进区“巾帼示范先进集体”,多篇调研文章获评国家级奖项。深化典型引领,发挥榜样力量。部门领导以身作则,坚持示范效应,发挥表率作用,并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引导、鼓励全庭干警向先进榜样学习。积极开展党员干警进网格工作,助力社区微解纷,坚持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强化全庭干警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
魏雨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自从事审判监督工作以来,一如既往地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每年的办案指标均在全庭名列前茅,连续六年考核优秀并获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曾获评常州法院系统2019年度“办案标兵”。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用持之以恒的敬业、专业和温情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办理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件时,为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曾多次赶赴相关单位进行协调,耐心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帮助农民工在过年前拿到工程款,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相赠锦旗,最大限度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云,溧阳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主任,一级法官。自进入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审监庭)工作以来,审理、参与审理审监案件近200件,未出现发改或重大信访案件,多次获评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无论申诉、申请再审理由是否成立,均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感知当事人朴素的情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展现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使命与担当。在办理好每一个审监案件的同时,亦发扬创新精神和担当精神,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审监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彰显了新时代“螺丝钉精神”。
胡传朋,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副主任,二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多个部门从事过执法办案工作,并于2022年至最高院研究室跟班学习,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2023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裁判与实质解纷并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确保再审案件经得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注重充分保障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的权利,对不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在驳回申请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在完成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注重提升调研能力,承办并编写的5篇案例先后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在长三角法学论坛、省法学会、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等征文活动中获评一等奖5项、二等奖等奖项20余项,是名副其实的调研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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