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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492民初390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7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3904    

 

吴坚、黄俊鋆: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亚峰诉被告吴坚,第三人黄俊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92民初39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黄冬梅

联系电话:0519-6980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