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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492民初4155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4155    

蒋冬冬: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蒋冬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人民币12411.00元、利息229.05元(截至2023年04月13日),2、请求判令被告自2023年04月14日起,以12411.00元为基数,年化24%的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等费用,直至原告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截至2024年07月05日,逾期利息为3715.03元,标的合计16355.08元;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张华杰       联系电话: 6980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