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92民初3037号
施敏: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宝宝诉被告邹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92民初3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黄冬梅
联系电话:0519-698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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