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12民初5551号
余志荣:
本院受理原告陈宝华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2民初55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四年九月二日
承办法官:徐凌楠 电话:0519-883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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