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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民终3211号
苏韬:
本院受理上诉人常州天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何文锋及原审被告苏韬、张丹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4民终3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孙正才 电话:0519—85579395
邮寄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