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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民终1703号
薛志荣、吕言萍:
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国、朱伟与被上诉人王国骅及原审被告薛志荣、吕言萍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4民终1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郑仪 电话:0519—85579815
邮寄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