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12民初5709号
武进区湖塘萌虎母婴生活馆:
本院受理原告卢韵羽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10日9点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徐凌楠 电话:0519-88311235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武进法院速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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