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源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甘林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佳敏、刘炳杰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招平申城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审被告常州源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甘林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四法庭。
(2) 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高玉华 电话:0519-85579306
邮寄样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民五庭 邮编: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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