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薛志荣、吕言萍: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国、朱伟与被上诉人王国骅、原审被告薛志荣、吕言萍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主要内容:
(1)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六法庭
(2)听证时间:2024年4月24日 上午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郑仪 电话:0519-855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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