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12民初7896号
马达敏: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小飞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78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王新 电话:0519-88311865、88311250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武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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