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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天平慈善基金签约启动
发布日期:2024-07-1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充分关怀保护涉诉涉法困难群众,积极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升救助综合成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常州市慈善总会支持下成立了龙城天平慈善基金。在公益组织账户设立该专项基金,是市中院就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助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人民法院应当严格、规范使用”这一工作意见的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龙城天平慈善基金系市中院吸纳社会捐资成立的用于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的专项基金。市中院和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常州市慈善总会龙城天平慈善基金管理细则》,明确本基金的救助对象是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主要是面临生活急迫困难的救助申请人。市中院和市慈善总会共同派员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并坚持“规范运作、严格管理、阳光操作、强化监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市慈善总会的统一管理下运行基金。

      7月18日上午,市中院和市慈善总会在市中院共同举行龙城天平慈善基金签约启动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慈善总会会长蒋自平,以及两单位相关领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签约启动仪式。

        

       曹忠明对市慈善总会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搭建协调联动的桥梁、以基金为纽带助力司法更加有力度有温度表示赞赏,对市慈善总会支持人民法院成立专项基金的高效便民、雪中送炭之举表示感谢,期待双方在扶贫济困、保障人权的道路上并肩奋斗。随后,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和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月冬在曹忠明院长、蒋自平会长见证下签约,并完成龙城天平慈善基金50万元善款的捐赠仪式。

      蒋自平指出,专项基金的成立既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帮扶的实际需要,也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支持的重要补充。各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共同努力下让每一笔善款来得清清楚楚、用得明明白白。市中院副院长、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向方表示,市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基金重要作用,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温度、社会关怀更加可感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