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12民初14413号
张振路:
本院受理原告武进区湖塘建材城兄弟会建材经营部诉你(个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4413号民事判决及上诉须知、补正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补正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长安路12号武进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承办法官:王新;书记员:钱斐讯,电话:0519- 88311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