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栏 >>内容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经执行机关新康监狱报请,本院初步审核,对拟欲本次进行减刑假释罪犯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如对符家宝等上述人员减刑、假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审判监督庭反映。
联系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邮政编码:213002
联系电话:85576098
二0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附:减刑人员名单(共计1 页,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