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现任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锲而不舍,初心如磐
谦谦君子,卑以自牧。办案十四年来,他锲而不舍,初心如磐;敬业笃行,迎难而上;笔耕不辍,法润芳华。他一手执正义之剑,精准裁判,释法明理;一手握调研之笔,潜心学术,笔耕不辍。初入金坛法院,刘智就被分至民一庭办理民事案件,后转至民二庭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十四年如一日,他勤勤恳恳办好每一个案件。他主审破产案件、涉公司法案件、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妥善审结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他来说,法官,不仅是职业,更是信念和初心。三尺法台,成为他多年来播散耕耘的土地,披荆斩棘的战场,奉献青春的舞台,不忘初心的守护。
敬业笃行,迎难而上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特殊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凝聚着当事人的期待与想法。善待当事人的期待与想法,是公正司法的使命。”破产案件是民商事案件中的重要类型,而破产重整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又是法院“最难啃的硬骨头”。在十余年的时间内,刘智不断磨砺业务能力,审结了较多的破产、强制清算等疑难复杂案件;妥善处理了一批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在破产重整案件审理中,他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性地对企业资质进行评估,大幅度提升了债务清偿比例,提高了破产重整的可能性,挽救了危困企业。在此基础上,他结合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需要,融合司法实务,应邀赴区人大讲堂讲述《企业破产法》,消除大众谈“破”色变之焦虑;赴各经济板块、行业商会等地方讲述《公司法》,引导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公司合法利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笔耕不辍,法润芳华
十四年来,三千五百余个纠纷,二千余份判决书,他在是非黑白中发现真相,在情理法之间探寻平衡,在惩恶扬善中一往无前,努力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中最大限度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法官的仁心厚德。办案是法官的职责和使命,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是法院人整装重发的驻足空间,是法院人眺望星空的望远镜。调研并非海市蜃楼,亦非无本之木,在审判工作中他不断精进技能、砥砺专业、开拓创新。他所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调研报告,所撰写的案例被省高院录入公报案例,所撰写的学术论文荣获省高院优秀奖。
史命易晓,致远惟艰。十四年审判实践,刘智有过不识庐山真面目的迷惘,有过左右为难、寸步难行的犹豫,有过道阻且长、千淘万漉的艰辛,也有过经年累月的豁然开朗。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刘智将继续奋楫笃行,征程万里风正劲,初心不改启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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