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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民终5391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日期:2023-12-2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媛: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潘建明与被上诉人姜媛、吴艳、宜兴市格莱克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民终5391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判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时坚    电话:0519-85579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