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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民终3894号
宋韬:
本院受理上诉人朱阿萍与被上诉人宋韬、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民终38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
承办法官:高玉华 法官助理:赵艳 电话:0519-85579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