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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92民初120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92民初1202号    

方文龙、任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卢光文诉被告方文龙、任海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卢光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31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2月12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31日9时00分在本院本部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〇二三年六月十四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承办法官:费雯             联系电话:0519-6980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