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宋韬: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俊与被上诉人史海江、原审被告宋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开庭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
(2) 开庭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0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丁飞 电话:0519-85576170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 邮编: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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