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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刘龙: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潘强与被上诉人刘松涛、李静、李田庆、孙月芳、刘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民终2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