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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民终2151号
郭晓琴:
上诉人杨文彪因与被上诉人周德同、郭晓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民终2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承办法官:袁海燕 联系电话:0519-85576066
地址:永宁北路6号
二0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