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民终1827号
常州御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苏州市东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常州广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常州御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民终182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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