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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沈遥: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盛因与被上诉人沈连富、沈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听证)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二法庭。
(2) 时间:2023年5月30日09时40分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承办法官:黄磊 电话:0519-8557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