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刘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潘强与被上诉人刘松涛、李静、李田庆、孙月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听证)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二法庭。
(2) 时间:2022年4月25日15时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龙海阳 电话:0519-8557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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