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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92民初695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92民初695号    

程秀成:

本院受理原告王吟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剩余借款529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4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记:

联系人:章芯桐       联系电话:0519-698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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