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协润精机有限公司、常州中舜机械有限公司、周建春、张文伟、常州市盛扬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张腊生: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文燕因与被上诉人常州市新北区融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二审应诉材料及传票(询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的主要内容:
(1) 地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二区第四法庭。
(2) 询问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09:30
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有关诉讼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
公告单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赵艳 电话:0519-8557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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